关于做好会员单位职称申报服务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四川省汽车工程学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即将启动2021年度汽车行业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汽车行业相关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的技术工作者。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中央驻川单位须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省级部门、高校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中评委评审。

二、申报专业

(一)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设计、工艺技术、产品标准等类

  1.汽车整车设计制造:(整车、底盘、车身、发动机、动力系统等总成的匹配设计)

  2.产品设计技术:(汽车零部件产品、总成装配集成设计制造)

  3.工艺技术:(焊接、涂装、冲压装配及工艺、工装设计等)

  4. 产品检测技术:(检测技术、检测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技术)

  5.汽车标准化:(产品标准、工艺技术条件、工艺、工装设计验证等)

  6.汽车电子技术:(电子控制系统设计、汽车电器)

  7.汽车模具技术:(开模设计、制模、合模工艺流程技术)

  8. 锻压、铸造设计制造技术(工装设计、铸造模具设计、验证工艺技术、工艺流程技术改造)

(二)汽车维修、运输、运用类:

  9. 汽车维修技术:(汽车维修电气、机械、线路控制等技术维修、保修机械设备制造技术等)

  10.汽车运用服务技术(汽车营销、汽车保险、汽车装饰美容等)

  11.汽车检测技术:(整车性能检测、车辆事故鉴定技术、计量设备检测技术等)

(三)汽车技术管理类:

  12. 质量体系技术管理:(汽车16949等质量体系、强制性认证管理体系、技术管理及服务等)

  13. 信息化技术:(物料、物流、后服务、设计开发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管理)

(四)新能源汽车与车辆替代燃料类

  14.新能源汽车技术:(新能源动力总成与核心部件研发、车联网技术、控制系统集成技术等)、

  15.车辆替代燃料类(天然气汽车改装、甲醇汽车、气瓶、储气罐设计开发制造、其它车用代用燃料的开发)(动力总成与集成研发、车联网技术、控制系统集成开发等)

(五)其它相关汽车类:(汽车上下游产业链有关联性)

三、评审条件

(一)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四、评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20219

    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11031日。

(二)个人申请。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20211031日前向中评委提出申请。

(三)单位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所在单位审查后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评价、推荐、审核意见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四)资格审核。中评委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审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专业组评审。各专业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组织答辩和召开专业组小组评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

  2.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到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需核实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者;

  4.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六)召开中评委评审会议。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经信厅职改办审批。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报送经信厅职改办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经信厅职改办下发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并办理职称证书。

(九)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接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下发的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后,到送审单位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

五、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申报材料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和规范。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四)学历、初级职称聘文证件复印件。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或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七)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八)4年的年度考核表。

(九)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送委托书一份。

(十)高校委托评审的,所在院校应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送委托书一份。

注: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七、保证评审质量的措施

 (一)严把申报材料质量

  论文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个别实绩突出、没有发表论文的申报者,可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二)规范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为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2.加强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的管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做出承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一经发现对所提供的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规范申报推荐程序

  各申报单位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推荐至主管部门。经省级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中评委。未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中评委不得受理。中央驻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须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经济和信息厅职改办同意后,我评委会才接受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审核原件,且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五)所有评审材料可一式两份,申报一份,单位或个人自留一份备查。申报材料须按《材料目录》(附件)要求装订成册。中评委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审核完原件后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每年评审工作结束后除《评审表》外,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评审未通过人员其《评审表》不再退还。

八、申报安排

(一)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196日至20211031日。

(二)其它事项

联系人:周老师  聂老师  柴老师  牛老师

联系电话:151 0832 2996   028-8666 2308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3段正熙国际1807

官网:http://www.sae-sichuan.org.cn

邮箱:xhmsc@sae-sichuan.org.cn

 各单位可统一发送电子档初审,请按照附件顺序发送电子档。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5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

 

四川省汽车工程学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